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护陵河淤泥清理工程 项目竞价邀请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管理处(下称招标人)需要就飞鹅墓园护陵河淤泥清理工程选定承包人,欢迎各投标人按照本邀请公告的有关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飞鹅墓园护陵河淤泥清理工程。
二、项目内容
1、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护陵河淤泥清理和护陵河清洁(详见《飞鹅墓园护陵河淤泥清理工程测量技术报告》)。
2、项目地点为:顺德区大良街道飞鹅墓园。
3、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4、项目估价:183348.62元。
5、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
1.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诚信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④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招标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⑥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8、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②除上述中央企业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会议的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环节,商议确定只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方法
2.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
2.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竞价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竞价;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可参加竞价。
2.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1家,招标人将修正竞价邀请公告,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3、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不可撤销的中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佛山市内国有担保公司的专业担保保函。
注: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广州或佛山地区或乙方注册地支行以上(含支行)银行。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应是“不可撤回、见索即付”保函。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且在本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需在项目验收合格前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一直保持有效(履约担保若为保函形式的,若保函有效期届满,本合同项目尚未验收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保函续期或者重新开具保函至项目验收合格)。保函的正本由甲方保存。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所委托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或无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履约保证金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处罚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违约金(或罚款)、或因乙方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或农民工资等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等内容,发生上述情形时将扣罚履约担保。
4、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退还投标文件。
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壹拾捌万叁仟叁佰肆拾捌元陆角贰分(¥183348.6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5431.42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按上述金额填报)。
9、投标报价及其他说明:
9.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报价时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9.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9.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9.4、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应含淤泥、杂物等外运及填埋处理费用)、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9.5、投标报价大写报价与小写报价不符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9.6、投标人应认真会审测量技术报告,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接受现场条件。
9.7、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不平衡报价时,招标人有权按市场价给予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8、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的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设置足够警示及防护标志标示,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考虑填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因施工而引起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9、工程施工范围必须按顺德区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顺建函[2013]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市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填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9.10、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接驳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施及符合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接驳线路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填报,招标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其中水费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9.11、因施工需要办理道路封闭、开挖、爆破、停水、停电等申请审批手续的,由中标人负责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并填报报价,结算时招标人对本项目费用不作任何调整和补偿。
9.12、投标人必须考虑保护本标段范围内及邻近区域所有地上、地下已有构筑物、管线及绿植(特别是施工标段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高低压供电线路及塔基、供水管线、供气管线、通信线路等),由此发生的保护、检测及损坏修复(或赔偿)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填报所需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9.13、临时用水、用电、试验费、检验检测费(包含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与本工程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等一切检验检测费)、水电接驳等一切相关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
9.14、措施项目费按招标人提供的指引项目报价,除非设计变更或另有约定,投标人未报或少报的措施项目费用,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9.1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投标或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理。给招标人造成其它损失的,招标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9.16、整个项目为大包干项目,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填报,结算时合同价(工程款)不作调整。
9.17、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嘈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以免影响周围其它场所。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工程周围环境恢复原貌,包括工程施工期间占用的场地及道路,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填报,结算时此费用不作调整。
9.18、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比如“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有关内容相互串表等,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10、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申请书、等额有效发票)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转账方式向承包方一次性支付款项。
五、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1日14:00-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路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管理处物管部。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需提供如下资料(请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诚信投标承诺书;
(6)投标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的打印件;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投标函;
(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提交时请密封函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可能不被接受或视为无效。除以密封函件递交投标文件外,须同时用U盘携带一份投标文件的PDF格式文件到递交现场。
4、联系人:向双龙;联系电话:(0757)22612489。
六、资格审查及竞价结果确定
1、由招标人自行组成评选小组,专门组织会议进行统一评选。评选会议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5:00至16:00。评选现场公布各参与投标人的报价等相关情况。
2、评选小组进行评审,以竞价邀请公告要求为依据,审核各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按所报总价最低者选定为该项目承包人。
3、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
七、替补入围承包人的设定和使用
在竞价过程产生的承包人外,其他有效投标人按照报价从低至高的顺序作为本项目的替补承包人。出现承包人因故丧失承包资格的情形时,招标人按替补承包人顺序填补承包人。
八、合同订立
招标人与承包人应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竞价项目签定合同。
佛山市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管理处
2024年8月12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管理处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飞鹅墓园护陵河淤泥清理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邀请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3、暂停本单位一至三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